根據高衛娟與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達成的債權轉讓安排,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將其對以下公告清單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債權、對擔保人享有的擔保權益及相應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抵債協議、還款協議和其他相關協議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了高衛娟。
高衛娟與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現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擔保人,以及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生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況的相關承債主體或清算主體,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高衛娟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或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高衛娟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注:
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2021 年3月5日的貸款本金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含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應支付給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還款協議和其他相關協議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至實際還清之日止。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并已墊付的應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債主體、清算主體負擔的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以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2、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生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下列主債務人、擔保人如有疑問,請與高衛娟或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系。
4、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實際債權憑證為準。
高衛娟聯系方式:
聯系人:高女士15670893000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系方式:
聯系人:曲先生15237172268
標的債權清單
單位:萬元
序號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 | 費用 | 擔保方式 | 抵(質)押物情況 | 保證人 | |
1 | 新鄉市嘉宏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500 | 352.26 | 5.23 | 保證 | 無 | 河南凡迪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新鄉市鑫鴻源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沈延春、沈延梅、王君鵬、蘇新平、馬長云、連曉慧、曹玲玲、高偉照、馮新紅、沈菲 |
備注:本清單列示的金額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